6月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大力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强化高性能LNG、大功率醇燃料发动机等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新能源船舶装备供给能力。支持新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支持绿醇、绿氨等燃料动力国际航行船舶发展,逐步扩大绿醇等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完善客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实施新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等激励措施,保障电力、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供应能力。鼓励探索建立区域性船舶全面新能源化先行示范区。


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支持绿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老旧内燃机车更新升级。


鼓励新能源机车更新。依托复兴型等系列机车产品研发,采用大功率动力电池、新一代柴油机、内电双源、氢动力系统、低碳/零碳燃料发动机等技术。


建立新能源机车及配套工程的标准体系。鼓励动力电池充电、氢燃料及替代燃料加注等配套工程建设。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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