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

以49吨重卡为例,假设全生命周期运营里程100万公里,当前49吨燃料电池重卡的价格约110万元,按照9kg/百公里氢耗,山东地区氢价30元/kg测算,则全生命周期用氢成本约为270万元;山东省20吨以上的货车高速收费标准为2.138元/公里,按照车辆每天行驶600公里,年运行350天,则全生命周期高速费约171万元。

49吨氢能重卡车辆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约为672万元,高速费占比约25.4%。

免收高速费用后,49吨氢能重卡全生命周期成本为501万元,而49吨燃油重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约为537万元。与燃油重卡相比,氢能重卡全生命周期成本即使比燃油重卡相比成本节省约36万元。

而山东省淄博、聊城、烟台、潍坊、滨州五市,氢车推广可享受五部委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补贴,49吨氢能重卡第三年示范城市群的奖补资金约46.2万元,国补+地补即92.4万元,补贴后的氢车价格为约17.6万元。测算后享受购置补贴后的氢能重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为408.8万元,比燃油重卡节省约129万元。

《通知》表示,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按照省有关要求,现将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4年3月1日起,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

在车辆信息汇总审核方面。省内氢能车辆推广、运营单位负责新增、变更氢能车辆信息汇总,并填写《新增氢能车辆信息表》、《变更氢能车辆信息表》,由省科学技术等部门审核后函告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在车辆信息录入系统方面。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白名单,设定免费起止时间,确保相关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氢能高速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山东此举有望加速其他省份跟进推出氢能车免征高速费等政策。

近段时间以来,多地出台氢能产业支持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同时,“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均指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不包含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联合出台的《山西省氢能产业链2024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有序开展氢能在交通领域示范应用、探索开展氢能在工业领域示范应用、打造氢能产业集聚区、推进氢能产业重大项目、开展氢能产业链招商、强化氢能行业交流合作、加强氢能全产业链安全管理等11项重点任务,明确3项保障措施,推动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此前,吉林、广东、河北等省份就对非化工区域制氢提出暂行办法。

当前,氢能时代加速到来。多重利好催化,氢能源板块集体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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