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的第二阶段目标:“到 2035 年,全面建成完善的氢能供应网络,打造成长三角区域重要的氢能供应基地 和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形成制、储、供、研、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 亿元,企业R&D经费占GDP比重不低于8%; 引进和培育氢能龙头企业20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创新企业不少于30家;氢能供应能力不低于40万吨/年,其中高纯氢不低于25万吨/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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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第二阶段目标:“到 2035 年,全面建成完善的氢能供应网络,打造成长三角区域重要的氢能供应基地 和氢能产业技术创新高地,形成制、储、供、研、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发展格局。氢能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 亿元,企业R&D经费占GDP比重不低于8%; 引进和培育氢能龙头企业20家以上,培育专精特新创新企业不少于30家;氢能供应能力不低于40万吨/年,其中高纯氢不低于25万吨/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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