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新基建)
1.外资新政
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法》正式施行,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了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促进外商来华投资。
2.外资介绍
宾·扎耶德集团(BIN ZAYED GROUP,简称BZG),是哈列德亲王创立的一家面向全球石油、能源、银行金融、房地产、顶级酒店、古董文物进行投资的企业;宾·扎耶德集团董事长、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哈列德·宾·扎耶德·阿尔·那显安亲王,其兄是阿布扎比酋长兼阿联酋总统,其弟是王储,其掌控的“阿布扎比主权基金”,规模达到1.3万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万亿元),曾位居世界第一,现列全球第二。
3.投资要素
◎投资方式:股权合作,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合资要求
① 投资规模:单体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亿人民币;
② 投资资金年化率不低于1%的固定收益+项目投资回报率;
③外方最高投资总投资的80%,中方至少准备投资规模的20%启动资金;
◎投资领域
① 港口
② 天然气
③ 核电站
④ 新基建
● 5G基站建设;
● 特高压;
● 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
道交通;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 大数据中心;
● 人工智能;
● 工业互联网等七大领域;
⑤ 高科技产业项目;
⑥ 城市交通等利润回报有保障的项目。
4.投资流程
① 中国政府或政府平台(以下简称“项目方”)提供项目的发改、规划、土地、环评等批复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政府相关专题会议纪要文件;最新评级报告,三年及一期最新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项目商业计划书供外方评估,通过后确立投资意向,项目方至少要有20%资本金,准备好后进行合同条款谈判;
② 外方国内代表和项目方负责人见面,确认项目符合投资要求,安排项目方直接和阿联酋资方举行国际视频会议;达成合作共识,再安排阿联酋的资方来项目方实地考察洽谈合作细节;
另外:
GPC为英国投资公司,全称Global Project Capital Ltd,为英国著名金融集团罗斯柴尔德家族的一个分支,也是美国和英国多个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平台,其家族母公司控制着多家巨头,包括贝莱德集团、道富集团、领航集团、Capital集团、富达集团、奥克马克集团等;同时也是多家金融巨头的股东,如高盛、汇丰银行、摩根士丹利、德意志银行、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梅隆银行、工商银行的股东,有着全球影响力。
3.投资要素
◎合作方式:股权合作,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合作年限:5-20年
◎合资要求:
① 测算投资回报率不低于5.5%/年,回报率最终由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核算确定;
② 单一境内企业或项目投资总规模不低于5亿美元,需满足外方投资不低于4亿美元额度的门槛要求;
③ 外方最高可投资总投资规模的80%,中方至少准备好20%的启动资金;
④ 外方让出部分分红权给合作方,股权按出资比例确定。
◎投资领域
① 医院,学校,科研院所
② 大型商业项目(不以房地产为主)
③ 基础设施项目
④ 工业和制造业项目
⑤ 能源项目,水利太阳能,风能,液化天然气等
⑥ 高科技高技术产业
⑦ 节能环保、环保科技、生物科技、人工智能、化工等一带一路相关项目
⑧ 部分矿业项目
⑨ 符合国家和地区招商政策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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