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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适用内河船舶技术规范条款实施指南》(简称《实施指南》),为正在驶入快车道的氢燃料电池、甲醇燃料等新能源船舶,补上了重要的技术执行细则。

01

四类“新船”的“操作手册”

《实施指南》旨在明确《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2)》《甲醇燃料加注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2025)》等4项新能源法规中“总体指向内河船舶技术规范的条款”的实施要求,通俗来讲,《实施指南》是为上述多项“暂行规则”配套的“司法解释”和“操作手册”。

内河船舶由于航道狭窄、船舶密集、人口稠密,对燃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远高于海上。因此,《实施指南》要求这些船舶既要有技术突破,更要有安全兜底:

对于内河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需额外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各篇章有关规定;

对于内河醇燃料动力船舶,需同时遵循《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23 年修改通报)》各篇章相关规定;

对于内河甲醇燃料加注船舶,则需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9)》及其修改通报特定篇章、《内河船舶检验规则 (2024)》中化学品船相关规定,以及《内河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2018)》中适用于甲醇的有关规定。

02

明确信号:从“鼓励创新”到“规范准入”

《实施指南》的发布,其意义在于向市场释放政策信号:国家正加速构建一个规则明确、监管透明的新能源船舶市场环境。

船舶领域因其耗能量大、续航要求高,被视为氢能和甲醇应用的“皇冠明珠”。而技术规范的明确,将为氢燃料电池系统供应商、储氢瓶企业以及绿色甲醇生产者进一步打开内河航运市场。

在“双碳”目标与能源安全战略的双重驱动下,船用氢能与甲醇燃料赛道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其中,内河航运作为重要的场景,近期捷报频传:

3月6日,长江首艘单一甲醇燃料动力化学品液货船“远洋9802”轮在重庆顺利交付。该船总长109.98米,续航4000公里,适配长江干线危化品全航线运输,获中国船级社“绿色船舶-2”附加标志。其配备的单一甲醇燃料主机,获得了国内首张柴油微喷引燃单一甲醇燃料发动机型式认可证书,攻克了低温冷启动、高压精准喷射等技术难题,可适应内河复杂航段频繁变负荷运行需求。

3月26日,国内最大的氢能源多用途货船——2000吨级氢燃料电池动力船在广东肇庆正式开工。该船是中船广州公司携手中船六〇五院、广东云韬氢能在特种船舶与绿色氢能技术深度融合的创新实践,全长69.3米,最大载重量2000吨,适配北江水域运输需求,实现了重大突破,填补了国内大吨位氢动力货船技术空白。

随着政策与市场的双向发力,氢能及其“下游”的绿色甲醇,无疑将在内河航运领域加快“开疆拓土”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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