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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政府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的通知 张政发〔2020〕84号
《张家港市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5日
张家港市鼓励氢能产业发展的有关意见
为加快推动我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示范应用好、配套设施完善的氢能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氢能产业竞争力,根据《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张家港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意见。
一、政策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张家港市范围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涉氢企业或机构:
二、扶持政策
(一)支持加氢站建设和运营
三、附则
1.对带动性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氢能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扶持。
5.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市其他针对氢能产业的专项政策同时废止;本政策有效期3年,实施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更多张家港相关氢能政策 微信联系h2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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